沈阳发布最新通知:7月1日起,涨!-天天要闻
6月29日,
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,
沈阳市印发通知:
(相关资料图)
7月1日起,
√沈阳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3.5%,
达到793元/人月
√城市特困提高3.5%,
√农村特困提高14.5%,
一并提高到1226元/人月
√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7%,
达到2322元/人月
√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
提高7.5%
年初以来,沈阳市紧紧围绕兜底保障“扩围增效”总体目标,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,努力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新突破。沈阳市在持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同时,开展“解忧暖心工程”民生实践活动,充分了解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基础上,有针对性实施加大重度残疾人保障力度、放宽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、全面实施分类救助“上浮前置”、丰富低保救助方式、合理减免计算家庭收入“五大利民举措”,有效拓宽兜底保障覆盖范围。
沈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“标准提高+扩围增效”后,沈阳市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网织得更牢更密。目前,沈阳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1933户、59546人,城乡特困人员12962人,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64人。此次提标后,在保对象7.3万余人受益,每月低保金或者基本生活费提高27-156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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