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讯!小区保安乘坐出租车击打司机 被警方行政拘留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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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
3月31日,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通过微博,对前一日乘客殴打出租车驾驶员一事进行通报,乘客傅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。
通报称,3月30日3时许,内江中区公安接报警称:有人殴打出租车驾驶员。接警后,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,并依法传唤涉案人员到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经查,乘客傅某(男,55岁,某小区保安)搭乘出租车时,因质疑驾驶员王某关车窗导致其被撞而发生争执,后用手击打王某,并要求王某赔偿其500元。目前,因傅某行为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傅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。
网上流传的车内监控视频显示,车辆在行驶过程中,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的男子先叼着一根烟,抽完烟后,将烟丢出窗外。然后,男子疑似探头时撞上玻璃,便转过头,指着眼睛对开车的司机说:“你乱做啥子,把我眼睛整到了。”司机诧异地解释说自己没有动,随后,男子左手抓住司机的右肩,右手朝司机打去,一边用言语侮辱,叫嚣着“拿500”,一边与开车的司机抓扯。司机只好减速停车,下车躲避,男子也随后下车。
事发出租车所属内江市顺达出租汽车公司,31日中午,该公司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,司机并未受伤,目前状态还好。目前有很多人关注此事,司机不便接受采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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